醫藥產業具有特殊性。由于醫藥產業中消費方(通常為患者本人)、支付方(以國家醫保為主的多層次支付體系)、決策方(通常為醫師/藥師)三方互異,所以終端消費場景較傳統消費領域更為復雜,參與方更多,共同影響終端消費行為。
“互聯網+醫”及“互聯網+藥”進一步向“互聯網+醫+藥”發展。早期,“互聯網+醫”及“互聯網+藥”的獨立發展使得患者出現“診藥分離”現象。2017 年開始,醫療、醫藥、運力等多方開始聯結,以患者就醫需求為中心實現功能融合,線上線下逐步融為一體,“互聯網+醫+藥”模式出現。
疫情期間,“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模式初步落地。新冠疫情期間,國家為解決以慢病患者為代表的非新冠患者難以及時滿足基本就醫需求的問題,積極突破“互聯網+險”,“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模式在諸多省市初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