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首期盼,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2017 年底正式啟動。國家發改委于12 月19 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落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電力行業)》,推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有關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會議強調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大舉措,也是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迫切需要!
始于20 年前《京都協議書》,碳排放權可具備商品屬性。早在1997 年12 月共84 國簽署通過的《京都議定書》中,確定用市場機制作為解決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即把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利用市場的競爭機制使其在市場中進行交易,從而使社會增加碳排放的成本,以提高各類企業資源利用率。
準備充分,中國全國碳交易市場望2017 年底正式啟動。我國正履行《京都協議書》,并且在2015 年的巴黎氣候大會再次強調2030 年單位GDP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 年下降60~65%的行動目標。基于我國所承擔的世界大國責任,推動國際氣候變化合作是我國一直以來的目標,因此自2013 年起,我國針對碳交易市場進行了一系列準備工作,并計劃于2020 年后使碳交易市場進入穩定發展階段。
碳配額+CCER 兩部分構成全國碳交易市場。我國目前碳交易市場以配額交易為主,CCER 為重要補充。截至2017年 5 月 31 日,全國配額累計成交 4.25 億噸二氧化碳當量,CCER 成交 1.05 億噸。配額交易占整個碳交易數量的80%。
企業履約率逐步提升:試點區域內碳排放控排企業數量逐年增加,并且2015 年至2016 年大幅躍升,上海控排企業數量由2015 年的191 家提高到2016 年的312 家,增長63%。同時控排企業履約完成情況逐年向好,廣東近三年均保持 100%履約。